五项零部件标准将在年内出台
本报讯 日前,由全国汽车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五项标准:《车用电动窗开关技术条件》、《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技术条件》、《汽车用门窗升降器电动机技术条件》、《汽车用电动窗防夹电子模块的技术条件》、《汽车用转向管柱上组合开关技术条件》,已完成公示征求意见,经专家最终讨论,将于2008年内正式颁布。
三项标准将规范电动窗市场
《车用电动窗开关技术条件》、《汽车用门窗升降器电动机技术条件》和《汽车用电动窗防夹电子模块的技术条件》这三项标准,将共同对电动窗这一领域的市场进行规范。
据相关专家介绍,这是多年来第一次制定与电动窗相关的行业标准,此前电动窗的标准一直是个空白。
电动窗的大规模市场应用带来了一些问题,如防夹功能、使用寿命等,有些媒体也曾报道过消费者被电动窗夹伤的消息。作为汽车配件的电动窗,由于一直缺乏相关行业标准,这一领域的市场竞争长期处于无序状态。市场上存在各种各样的电动窗产品,企业间缺乏统一标准,尤其是检测认证标准。各厂家没有统一的试验检测、认证标准,只要主机厂认可,其产品即可销售,整个市场的准入门槛较低。
为解决电动窗的质量控制问题,统一检验,统一技术要求,去年,国家发改委提出制定行业标准,全国汽车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工作。
参与标准起草的专家介绍,这三项标准相互关联,共同对电动窗行业进行规范。新制定的标准参考了国外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综合考虑企业原有的技术条件和未来发展,也参考了主机厂的一些建议。标准规范了车用电动窗开关、汽车用门窗玻璃升降器电动机、车用电动窗防夹电子模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就电动窗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结构、使用寿命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对电动窗生产企业进行了约束。
专家介绍,近年来汽车电器市场发展很快,但行业规范和标准的修订则相对滞后,市场难免存在一些混乱的情况。意识到这些后,相关部门开始加紧有关汽车电器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车用转向柱组合开关标准修订
新修订的《汽车用转向管柱上组合开关技术条件》对原《汽车用转向管柱组合开关技术条件》QC/T 218-1996版进行了部分修改。本次修订的目的,在于修改更新原有标准中已技术滞后部分。
“最主要的改变在于新增了电子模块方面的内容,从技术条件到检测依据等,标准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标准的制定参考了国外相关标准,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是综合考虑的结果。”参与此项标准制定的专家介绍。
《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技术条件》首次制定
《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技术条件》,是针对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新制定的一项标准。近年来许多车辆都装配了不同规格型号的空调,但一直缺乏统一的电磁离合器技术标准,给生产企业和用户在如何评价电磁离合器的性能和质量时遇到一定困难。标准的制定,旨在适应汽车工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的质量控制,给电磁离合器的生产、检验提供依据,提升行业的技术水平,规范该行业的发展。该标准参考了国外标准,由国内骨干企业牵头起草,界定了电磁离合器的术语,规定了技术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程等。 (陈 晨)
两项鱼粉新标准填补国内空白
本报讯 近日,从全国化工标准物质委员会获悉,上海检验检疫局《兽药残留实物标样技术的研究》课题组申报的“鱼粉中氯霉素”、“鱼粉中b-受体激动剂”两项标准物质已通过审查,获得两项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统一编号,填补了国内空白,并从现在起可以向社会提供服务,同时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也在办理之中。由上海检验检疫局完成的《兽药残留实物标样技术的研究》总局课题于年初结题后,向上海市TBT办公室申报并获得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项资金的资助,与上海水产大学合作共同完成了课题中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兽药残留实物标样制备生产能力,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标准物质一般用于考核检测过程的准确性,由于考虑到生物体基质干扰和代谢产物,较标准溶液外部添加法更加科学,目前实验室所用的兽药残留标准物质要从国外定购,单价在4000元左右,检测成本较高。这两种物质是国内首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残留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填补了国内无兽药残留标准物质的空白,目前已开始收到一些食品检测单位的订货需求信息。 (金 欣)
三税则号钢材出口关税率下调
本报讯 在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一轮钢材出口关税调整政策中,除38个税则号的成品钢材被上调出口关税率外,还有3个税则号的成品钢材被下调出口关税率。
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对原税则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据国内知名钢铁业资讯机构Mysteel研究中心副主任汪建华介绍,此次下调出口关税率的三个税则号钢材品种包括厚度在3毫米以上、4.75毫米以下未经酸洗的热轧不锈钢卷板,厚度在3毫米以上、4.75毫米以下经酸洗的热轧不锈钢卷板和厚度小于3毫米的经酸洗的热轧不锈钢卷板,它们的暂定出口关税率均由此前的5%下调至0%。
汪建华认为,下调此三种不锈钢卷板出口关税率的原因在于,去年多次下调出口退税率和上调出口关税率后,不锈钢市场面临很大的压力,“出口转内销”导致价格下降明显。
分析人士指出,出于钢铁产品出口调控“有保有压”的需要,现行钢材税目的调整势在必行,而调整后部分与低端钢材品种混为同一税则号的高端钢材品种可能获得降低出口退税率的“补偿”。
现行出口产品的税则分类是10多年前定下来的,主要以形态、强度、尺寸为参考标准。尽管近年来有所调整,但从总体上看还比较粗,难以反映产品技术含量方面的差别,由此导致目前同一税则号中高、中、低档钢材品种“泥沙俱下”的局面,关税调整难免“一刀切”。
业内专家建议,应对技术含量高、国际市场有比较明显竞争优势的钢铁产品,尽快新设税则号,并给予一定的提高出口退税或降低出口关税扶持。从长远角度来看,有关部门应考虑对现行税目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大调整,然后对低端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关税,而对此前过多加征关税的高端钢材品种降低出口关税率或取消出口关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冰生此前曾向记者证实,有关税目调整,中钢协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